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已被批准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2025年新巨龙高盐水处理耗材入围招标采购项目
1.3项目编号:SNZB-LXGS-D2025081127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标段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交货期 |
是否允许代理商 |
拟入围厂家数量 |
标段一 |
高盐水治理系统膜元件 |
批 |
1 |
新巨龙 |
30天 |
是 |
2 |
2.1本次招标为年度入围招标,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2本方案各标包当有效投标人小于拟中标人时,按有效投标人数*70%,向上取整数作为拟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人低于拟中标人40%时,该标段做废标处理并重新组织招标,经两次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仍低于拟中标人的,可以依照物资公司有关规定转为竞争性谈判。
2.3招标入围资格有效期内,招标范围内同类物资发生业务的,不再招标,组织招标中标厂家通过谈判、竞价等方式确定价格。
2.4本方案所指数量为预估采购数量,每次实际采购的数量以采购人的订单为准。本次招标不向供应商承诺最终供货数量,两名中标人按实际结算金额6:4比例订单。
2.5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严重偏离招标人正常采购产品市场价格的,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否决相应投标人投标或将该标段做废标处理或取消已公布的相应入围资格。
2.6本次招标合格供应商入围有效期2年,若需延长,以招标人公告为准。如遇国家政策、集团物供管理发生变化时,视具体情况办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 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未被“信用中国”等具有国家公信力的网站等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3.3投标人必须是对应标包生产制造厂家、进口品牌驻国内分公司、中国区总代或总代直接授权的一级代理。
3.4投标材料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
3.5 2024年以来有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相关业绩;(销售业绩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不得遮挡金额;提供虚假发票取消投标资格)。
3.6本次招标所有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4.**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