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赵河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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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方财招标采购-2025-46 | ||||||||||||||||
2、项目名称:方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赵河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946,000.00元 | ||||||||||||||||
最高限价:1946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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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四维彩超1台、救护车1部、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设备(DR)1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 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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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8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类产品的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 3.9 投标人需做出“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 托代理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 担。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企业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 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 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与投标文件对应信息相一致,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 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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