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C-25070023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新舟60型灭火飞机托管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10.5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10.5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次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2架新舟60型灭火飞机托管运维服务。根据采购人要求,运行维护2架新舟60型灭火飞机,在全国范围内执行森林火灾、地震、洪涝和其他灾害救援任务(具体部署地点由采购人指定)。按照采购人下达指令,使用2架飞机执行飞行任务350小时,飞行任务范围包括空中投水灭火、人员转运和物资装备投送、态势感知、通信指挥、调机转场、参加演习等。服务期内,负责2架新舟60型灭火飞机适航运行服务、办理飞机保险及理赔事宜、航材购置与供应、飞机及任务系统维护维修、年检定检、飞行作业、机场使用和航油、备件等地面保障、空域保障、安全运行、飞机保洁、日常管理、飞机任务载荷设备维护、卫星通信开通和日常维护(含通信运营资费)、技术出版物更新和使用、人员队伍的随机服务、配合完成飞机交接、开展空地一体技战术研究等,持续保持和提升精准灭火、空地协同和快速响应能力,完善安全运行管理各项制度、措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检查,承担安全责任和适航责任。
(2)采购标的数量:代管运维2架新舟60型灭火飞机。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进度、驻场等要求:
质量要求:服务期内,按照现行有效的民航适航规定和标准,以及新舟60型灭火飞机运行相关要求,保证2架新舟60型灭火飞机的完好率与出勤率,快速响应应急救援等任务需求,满足平时4小时,战备2小时完成飞机准备工作的要求,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支持。
服务要求:服务期内,根据采购人要求,运行维护2架新舟60型灭火飞机,在全国范围内执行森林火灾、地震、洪涝和其他灾害救援任务(具体部署地点由采购人指定)。按照采购人下达指令,使用2架飞机每年执行飞行任务350小时,飞行任务范围包括空中投水灭火、人员转运和物资装备投送、态势感知、通信指挥、调机转场、参加演习等。服务期内,负责2架新舟60型灭火飞机适航运行服务、办理飞机保险及理赔事宜、航材购置与供应、飞机及任务系统维护维修、年检定检、飞行作业、机场使用和航油、备件等地面保障、空域保障、安全运行、飞机保洁、日常管理、飞机任务载荷设备维护、卫星通信开通和日常维护(含通信运营资费)、技术出版物更新和使用、人员队伍的随机服务、配合完成飞机交接、开展空地一体技战术研究等,持续保持和提升精准灭火、空地协同和快速响应能力,完善安全运行管理各项制度、措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检查,承担安全责任和适航责任。
进度要求:在采购方要求的时限内具备2架新舟60型灭火飞机运行和投入实战能力。
驻场要求:供应商按照通航作业相关运行程序,在飞机部署地派遣符合运行要求数量的飞行、机务、航务、任务操作员等相关人员,安全开展飞机运行。
(4)服务期限:1年,自飞机接管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不得拆分投标。不完整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署之日至项目通过验收完成结算之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十六)交通运输行业。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有效的《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飞行员均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签发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含新舟60飞机签注;机务维修人员均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签发的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