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公安局采购警务辅助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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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确政采招-2025-09-11 | |||||||||||
2、项目名称:确山县公安局采购警务辅助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7,68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768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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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确山县公安局采购第三方服务主体,对450位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劳务派遣服务,并由第三方服务主体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2.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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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3.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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