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北城管集团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8-500105-04-01-67689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根据江北城管集团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需求,拟采购环卫车辆、设备及垃圾处理箱体等设备货物。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1292.3372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采购环卫车辆、设备及垃圾处理箱体的制造、运输、车辆上牌(不含车辆购置税、交货后的车辆保险)、装卸、现场安装调试、成品保护、备品备件、验收、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测、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45日历天,以收到招标人订货通知为准。
2.7 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其投标产品环卫车辆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垃圾处理设施质量保证期12个月。
2.8 标段划分:/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3.1.1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