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公安局中心机房和无线通信机房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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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5-111 | |||||||||||
2、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安局中心机房和无线通信机房升级改造及运维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045,687.70元 | |||||||||||
最高限价:3045687.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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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机房运维服务、机房空调维保质保服务、机房蓄电池升级维护及安全监测、机房动环系统升级维护、国密门禁主机升级维护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5.2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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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 (2)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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