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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安市洪泽朱坝(唐曹)仓储设施项目监理


淮安市洪泽朱坝(唐曹)仓储设施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洪泽朱坝(唐曹)仓储设施项目已由洪政务投备〔2025〕2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市洪泽朱坝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安市洪泽朱坝(唐曹)仓储设施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朱坝街道办事处朱高村黄仁路两侧。

2.2 建设规模:淮安市洪泽朱坝(唐曹)仓储设施项目位于位于淮安市洪泽区朱坝街道办事处唐曹村黄仁路两侧,沿黄仁线分为东、西两个库区。东库区用地面积约26847.8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500平方米;生产设施包括:平房仓仓容约4.31万吨,烘干车间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烘干能力为300吨/批次;生产辅助及公用配套设施包括:机械棚库建筑面积约674平方米,一站式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156平方米,1号生产辅助用房(含配电房、发电机房、消防泵房、500T消防水箱)建筑面积约233平方米;行政管理与生活服务设施包括:技术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1052平方米;西库区用地面积约9813.9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100平方米;生产设施包括:平房仓仓容约2.03万吨(仅西库区平房仓考虑光伏一体化屋面,光伏系统费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生产辅助及公用配套设施包括:2号生产辅助用房(含检化验室、配电房、发电机房、消防泵房、400T消防水箱)建筑面积约233平方米。室外工程包括用地范围内的强弱电布局、雨污水、给水等各类管线、围墙与大门、设备基础、消防设施及供电设施(不含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电缆沟及高压接入费用)、道路、地坪。

2.3 招标范围:设计阶段、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2.4 服务期限:与施工工期同步。监理服务期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设计、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设计、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96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7 其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真实,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的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6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含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在监项目”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也包括投标总监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或在监管查询系统查询有在监工程的。

3.7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配备安装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各1名,满足省内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省外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以注册专业或培训专业或所学专业为准。相关证书注明单位名称的,应与现执业单位一致。证书上未注明专业的,须一并提供证书二维码扫描后生成具体信息内容截图。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后监理员配备标准应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文)。

3.9江苏省外的监理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在投标前还必须在江苏省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的合格备案,在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项目监理人员在江苏省的合格备案证明。

3.10其他要求:监理组所有成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 2025年05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3.11投标人近 2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未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建设等有

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12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如投标人被行政主管部门计入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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