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晏江河兴文县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晏江河兴文县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兴发改固〔2023〕174号、兴发改固〔2023〕181号文件、兴发改固〔2025〕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文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以及市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文县石海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兴发改固〔2023〕181号文件、兴发改固〔2025〕5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僰王山镇。 2.1.2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晏江河7.99km,其中晏阳村段综合治理河长 3.70km,上起晏阳村拦河堰上游461m,下至晏江河僰王山镇晏阳社区村下游560m;富安村段综合治理河长4.29km,上起富安村南部人行桥处,下至富安村古高路交通桥。 2.1.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标段名称:四川省晏江河兴文县防洪治理工程 2.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2.2.3合同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 允许 ☑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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