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阳光花园标段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Y-202509FJ-02400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81-2025-00733
3、项目名称:大冶市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阳光花园标段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644.3104(万元)
6、最高限价:1644.3104(万元)
7、采购需求:
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描述的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15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的要求,本项目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技术指标外,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加气混凝土砌块选用取得绿色建材标识的产品。产品性能指标应同时符合使用地的地方标准要求,不得使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附录A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投标截止之日前5年)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16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单(竣工验收证明);业绩的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单(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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