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JZB(2025)Z-017
项目名称:第十四师224团二期水利工程(47团灌溉供水管道工程)—管道延伸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370000
最高限价(元):送审价的6‰
采购需求: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费用支出审核、项目支出成本核实、承担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的造价管理,包括工程结算审查,工程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的变更费用控制、过程控制、进度款支付审查、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及有关的咨询工作,提供相应成果。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标项名称:第十四师224团二期水利工程(47团灌溉供水管道工程)—管道延伸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7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费用支出审核、项目支出成本核实、承担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的造价管理,包括工程结算审查,工程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的变更费用控制、过程控制、进度款支付审查、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及有关的咨询工作,提供相应成果。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备注:最高限价:送审价的6‰
合同履约期限:200天,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提交结算审计报告。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水利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所需的专业服务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应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4. 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