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5-0498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城区夜景灯光景观灯饰设施日常养护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中心城区夜景灯光景观灯饰设施日常养护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心城区夜景灯光景观灯饰设施日常养护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经复核本项目,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情形,本项目予以废标。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心城区夜景灯光景观灯饰设施日常养护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4.986521(万元),更正为:0.0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心城区夜景灯光景观灯饰设施日常养护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