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景辉竞磋(工程)2025-019
项目名称: 玛沁县拉加镇幸福小区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050000
最高限价(元): 1049996.9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玛沁县拉加镇幸福小区维修改造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拆除并恢复楼板330.12㎡、恢复墙面贴砖88.5㎡、恢复墙面壁纸809.88㎡、新建地沟75.97m、恢复地暖管288.91㎡、新建检查井4座、恢复沥青路面234㎡、更换给水管道119.2m、更换污废水管104.5m。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留取份额 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4、其他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 号)要求。
(3)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