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说明
本次柴油运输询价采购组织单位为中铁物资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为保障项目的资源需求,现将黄百铁路广西段柴油运输服务进行询价采购。
二、拟采购服务一览表
序号 |
包件 名称 |
服务名称 |
运输 方式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起始地点 |
运达地点 |
备注 |
1 |
CYYS-01 |
柴油运输 |
汽车运输 |
吨 |
10000 |
百色市中国石油五塘工业园区加油站 |
凌云县高速路口附近;百色市-凌云县附近 百色市右江区附近 |
三、柴油运输要求:
(一)运输资质管理
1.运输公司资质:报价人所在公司须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性),非经营性运输须备案。2023年柴油全口径纳入危化品管理后,企业自用运输需满足国标储存设施要求。
2.车辆资质:运输车辆须配备《道路运输证》,罐体需符合柴油闪点标准(≤60℃需LGBF罐体,>60℃豁免危运资质但需遵守普货规范)。
3.人员资质:驾驶员须持B2驾照及《危运从业资格证》,押运员需配备相应押运证,全程跟车监管。
(二)车辆设备规范
1.配置要求:强制安装阻火器、导静电装置、GPS及紧急切断系统,罐体需定期检测。某物流企业通过智能监测系统实现压力异常预警,高温时段运输温度波动降低40%。
2.装载规范:严禁混装危化品,装载量不超过罐体容积90%;闪点>60℃柴油豁免限量(≤5升)运输须张贴专用标识。
(三)全流程风险管控
1.行前准备:制定专项运输方案,重点检查罐体密封性、阀门状态及接地装置。
2.在途管理:驾驶员每2小时停车检查,高温天气执行"控速、控时、控温"措施,暴雨天气强化防滑链配置。
3.卸货规范:卸后需通风清洗罐体,残留物交由专业机构处理,全程留存运输单据及应急记录。
(四)合规风险警示
1.驾驶员无证运输柴油;
2.报废车私运柴油致驾照吊销、车辆报废及企业信用黑名单;
(五)体系化合规建设
1.动态资质管理:定期核查许可证有效期,防范政策变动风险;
2.技术升级:部署智能罐体监测系统,实现温压液位实时监控;
3.应急机制:每季度开展泄漏、火灾场景模拟演练;
4.供应链协同:通过"四流合一"与合规物流企业合作。(日检通过率≥99.8%,周检≥99.5%,月检≥99%)。
四、报价人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入围中国铁建柴油运输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企业,不接受非入围企业报价。
1、报价人在过去5年中在国内油品领域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报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被解除或被列入去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列入中国铁建禁止交易黑名单或因不良业绩被广西自治区各级主管部门通报。
2、报价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报价人没有正受到暂停/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报价人未涉及重大诉讼,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采购人认定不会对承担本供货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5、2022年至2025年履约过程中未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情况。
6、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五、报价人资格审查
1、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价人资格审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性)、《道路运输证》、《危运从业资格证》、《押运证》。
2、委托代理人在报价表签字的必须提供委托授权书。
六、与采购相关的要求
(一)合同单价:结算单价=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过磅费、运费、卸车费(车板交货的除外)、全程运输保险费、开票费用(发票必须为税率9%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费用及合理利润。
(二)结算和付款:先货后款,一票制结算,中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按批次或按月结算,双方结算后30天内支付100%运费;采购人采用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电汇、建行e信通、云信、工行e信等方式(含两种及以上组合方式)支付货款,报价人承担贴息费用。
(三)交货期: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至。
(四)交货地点:中铁二十五局黄百铁路项目卸货点(均在右江区附近离装油点大致15-30KM),卸货点包括但不限于澄碧河2号大桥、澄碧河1号大桥、百福1出口路基、永乐特大桥、百色钢架桥、鼓楼区间路基、5号拌合站等施工现场。中铁十四局黄百铁路项目卸货点(均在百色市凌云县伶站附近离装油点大致50-60KM),卸货点包括但不限于1号拌合站、2号拌合站、3号拌合站、4号拌合站、5号拌合站、凌云出口及六近进口(两点相距1KM左右)等施工现场。
(五)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根据项目施工实际需求增减柴油运输量。
(六)售后服务:报价人运输服务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报价人需支付给采购人违约金50000元/次,如合同有效期内报价人违约累计两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报价人支付已运输总价款5%的违约金。
报价人于计划下达约定到货期不能交货的,每逾期一日,采购人应按照逾期货物金额的0.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报价人逾期供货,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物资保供,所造成的差价由报价人承担。造成采购人所供应的施工项目施工延误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报价人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报价人应对运输、装卸方面的安全负责,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装卸安全事故,所产生的赔偿费用由报价人全权负责。
(七)货物的保险
采购人的货物运输实行保价运输,货物的价值为货物当时的现价值,保费均含在运费中统一结算。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货损,由报价人负责赔偿,若乙方无法赔付的,甲方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八)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时间准备好货物,在货物起运期内及时发货、收货,所装货物符合合同签订内容,装卸地点、货场具备承运方正常通车条件;
2.负责装卸时,应准备相应的劳力和装卸机具,按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装卸;
3.若甲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现乙方不能满足项目运输供应要求和服务要求,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退出项目运输,双方合同同时同期自动终止,双方对该合同的终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无追索权。
(九)报价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或船只,完成运输任务;
2.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
3.实行责任运输。安排装货的车辆或船只,货箱要完整清洁,货物要捆扎牢固,遮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
4.乙方安排专人与甲方办理相关业务,及时到甲方指定地点领取送货签收单等,并于货到后三天以内将收料单位签收的送货签收单送交甲方。
5.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提货运输到达目的地,负责核对所提货物的数量,并领取质量保证书等货物相关资料,保证运输过程中货物质量完好及运输安全。
6.遵守国家有关运输管理的交通法规,对运输过程人、货安全负全责,乙方承担一切在执行此运输合同过程中所造成的人、货安全责任和损失。
(十)运输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运输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如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须负担对方已造成的实际损失。因自然灾害造成运输线路断阻或执行政府命令等原因影响按时履行运输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提出处理意见。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或答复。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发生下列过错造成事故,致使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第三者物质的损失,应由托运人负赔偿责任: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如建设单位未按时拨付材料款、甲方账户被查封、政策突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则相应延长物资款支付期限,具体付款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2.乙方违约责任
2.1由于乙方过错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应对甲方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双倍赔偿。
2.2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时止,乙方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负责,并按货物实际损失双倍赔偿。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不可抗力或合理磅差即实际交货验收数量与启运地的实际装货数量之差不超过实际装货数量的3‰为合理磅差。
2.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卖的,按照承运当日的市场价或乙方转卖之日的市场价或甲方发现之日的市场价(选取价高之日)的五倍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4货物错运到达地或错交收货人,由乙方无偿运到规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理。
(十二)、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甲方可以扣减运费来充抵。
七、报价须知
(1)本次询价采购评标方式为最低价中标法,开标后选取报价由低到高前三位进入二次报价及谈判阶段,二次报价及谈判价格最低的报价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报价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须采购人澄清的,应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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