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威远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威发改发〔2023〕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威远县殡仪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威远县弘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火化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威发改发〔2023〕5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威远县。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威远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火化设备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招标范围:威远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火化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和两年质保及两年维保后期服务,以及其他配套内容的安装。
2.4 标段划分:火化设备采购一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其代理的品牌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已授权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的制造商不得再以制造商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火化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