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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西师范大学智能连续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网)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106202403290101        招标编号: 赣建洪高新招字[2025]第34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 江西师范大学
招标工程项目 江西师范大学智能连续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先骕楼以南、方荫楼以北地块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师范大学智能连续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赣发改社会[2024]158号
建筑面积 13094.47 平方米 层次 6 层 结构 框架
项目总投资 14630.53万元 本项目投资 50171528.00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来源 财政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本项目对应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项目
标段划分 一标段 江西师范大学智能连续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二标段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投标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业绩指标须:①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345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8730㎡)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②该项目业绩的公共建筑工程为混凝土结构形式且装配率不低于27%。业绩应当提供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备】,还应当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图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项目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技术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关键岗位人员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质量(检)员(土建专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施工员(土建专业));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配备人员要求: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劳动力管理员)、资料员各1名。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除外),未破产状态; (3)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满足投标要求,具备有效证书和社保证明,并通过“江西住建云”实名制信息登记; (4)企业的资质类别、资质等级应当与招标工程实际相适应;项目负责人符合国家和省有关项目负责人执业和承接业务规模等有关规定;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效投标联合体协议; (6)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投标截止日往前逆推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8)投标截止日未被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 (9)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此款专指“信用中国”中所载明的“严重失信”行为,不得扩大网站和失信行为范围,下同; (10)省外进赣建筑施工企业,在“江西住建云”完成登记且未处于企业信息过期或暂停登记状态;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①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公司制企业的投资者或股东等)。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投标人应诚信投标,不得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投标情形,并负有主动披露其可能存在此条规定情形的义务,不主动披露构成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除投标无效外(已中标的,中标无效),一律按弄虚作假论处,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依法依规上报处理。 ②本项目执行南昌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治理建设工程领域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问题的通知》(洪建发[2020]126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必须签署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 ③招标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后,因中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发生民工上诉、上访情况,招标人可上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主管部门,从预交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支付。招标人按主管部门支付农民工工资总额的3倍并不少于20000元/次对中标人进行处罚,罚款由招标人从中标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④承包人必须根据政府有关要求,向发包人书面提供为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和不拖欠民工工资的承诺函。 (12)具体投标条件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 (13)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建字[2025]5号。本项目执行建造师答辩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14)本项目招投标监管机构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联系方式:0791-88161487。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至 2025年10月20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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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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