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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钻探2025-2027年长庆散装水泥运输服务项目

渤海钻探2025-2027年长庆散装水泥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2025-2027年长庆散装水泥运输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620250928-0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招标人在长庆沿线市场生产区域主要分布在陕西榆林地区、陕西延安地区、甘肃庆阳地区、内蒙古鄂尔多斯、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宁夏盐池及周边市场有固井施工业务,为保证生产正常运行,需要配备一定数量下灰车进行散装水泥运输服务。本项目估算金额1250万元(不包含增值税),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家服务商。

2、服务标准:满足本项目的国家、行业等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下面最新版本的标准、规范和规程等。当出现几个标准、规范和规程阐述同一内容时,应遵循最新、最严格的描述。

(一)投标人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企业管理费用、安全生产费、利润等全部费用。

(二)车辆综合性能应达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的要求。

(三)车辆性能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7258-2017/XG1-2019)、《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GB 7258-2017/XG2-2021),确保技术性能安全可靠,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证件(行驶证、保险费凭证等)。

保险险种及标准要求:交强险:执行国家标准。第三者责任险(含不计免赔):保额不低于100万元。

(四)严格遵守国家《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等国家道路运输行业规定、规范。

(五)保证投入使用的车辆必须完好无损,安全设施齐全(包含但不限于灯光、刹车、三脚架、安全带、千斤顶、应急救援包、灭火器、手工具)。

(六)服务车辆不得出现盗窃国有物资案件。

(七)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试合格证明。

(八)本项目提到的标准若发布最新版本,以最新版本为准。

3、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陕西、内蒙古、宁夏、甘肃施工区域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止。本项目服务期限到期时,若该服务在某井尚未结束,则项目服务期限顺延至为该井服务完为止,期间不得新增其他井工作量。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无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投标人在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4年度供应商考核评价运输服务类(含普通货物运输、7座以上客运)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未参与上述考核评价的投标人视同为合格供应商。

(三)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扫描件;

(四)投标人承诺自行处理和承担运输过程中因自身车辆、人员引起的纠纷。

提供承诺书。

(五)拟投入本项目车辆、人员要求:

1.车辆要求:

(1)车辆行驶证中车辆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即车辆自有;车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通过年检环保审核,提供最新年审日期且在有效期内)。

(2)出厂年限:提供的车辆出厂年限不超过 8 年。出厂年限 =(招标公告发出日期-车辆出厂日期)/365≤8;

注:车辆制造日期=车辆出厂日期。招标公告发出日期之后生产的车辆无效。

(3)投标人提供车型和车数满足如下要求:

下灰车数量≥8台,如车头与车身可分离,则是1台重型半挂牵引车+1台重型罐式半挂车=1台下灰车,每台重型半挂牵引车准牵引总质量≥30吨,每台重型罐式半挂车核定载质量≥30吨;如车头与车身不可分离,车辆类型为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或重型罐式货车,三轴车每台核定载质量≥11吨,四轴车每台核定载质量≥14吨。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车辆清单、购置发票、车辆照片、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主页、副页、最新且在有效期内的年审页及车辆照片)。

2.人员要求:

(1)截至投标截止之日,驾驶员驾龄满5年及以上(驾龄 =(招标公告发出日期-驾驶员首次取证日期)/365≥5),年龄小于等于55周岁(年龄 =(招标公告发出日期-驾驶员出生日期)/365≤55),取得与所驾驶车型一致、有效的驾驶证件。

(2)人员数量:每车配一名驾驶员,派驻本项目的服务机构设专职项目负责人1名(要求自有人员),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要求自有人员);

项目负责人提供:提供人员台账明细(包含岗位及职责等信息)、身份证、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无效);

安全管理员提供:提供人员台账明细(包含岗位及职责等信息)、身份证、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无效);取得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试合格证明;

驾驶员提供:驾驶员清单、身份证、驾驶证、提供工伤保险。其中工伤保险证明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即可:

(1)工伤保险证明(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三种中任意一种),投保人与投标人相一致,否则无效;

(2)含工伤保险的社保证明,投保人与投标人相一致,否则无效;

(3)含工伤保险的社保证明,投保人为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还需提供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

(六)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七)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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