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申报及相关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C334-CG-250932139、SXMTZB2503F-1204(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申报及相关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50932139、SXMTZB2503F-1204(F)),已由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党委会会议纪要﹝2025﹞20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全面预算,采购人为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晋丰公司当前正处于项目建设改造阶段,为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用水思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根据国家最新政策要求,需重新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为后续取水许可证申办、水量核查奠定基础。依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及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申报,完成相关技术服务。报告书需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保证科学论证。对取水、用水、退(排)水对水资源的影响,提出有效保护措施。保障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满足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申报及相关技术服务:
标段(包)内容:区域水资源现状评估、取水水源论证、用水合理性分析、污水影响分析、水资源影响评估、保护措施与补偿方案以及结论与建议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满足采购人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服务期限要求的规定。
2.4 服务地点: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申报及相关技术服务,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文水资源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类服务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②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证明文件;③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9月28日18时00分至2025年10月9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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