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311
项目名称:乐山市医用设备配套气体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94,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采购所列货物数量可根据采购人需求在不超过总金额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合同有效期为18个月,采购金额使用完毕或有效期结束后合同终止。
采购包2:采购所列货物数量可根据采购人需求在不超过总金额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合同有效期为18个月,采购金额使用完毕或有效期结束后合同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应符合本项目的采购范围。;(2)提供投标人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3)提供投标人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采购包2:
(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的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证明材料。(仅限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仅限医疗器械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