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XFW-2025-040
项目名称:石材翻新打磨结晶抛光和pvc塑胶地板打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合同金额执行完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材翻新打磨结晶抛光和pvc塑胶地板打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提供前一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参加的还需要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8)在投标前3年内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并承诺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人员提供利益和好处谋取中标(成交);(提供书面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