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二期肿瘤医院病房改造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5〕10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投资及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志成时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肿瘤医院主要改造 4-6 层、7-9 层、10-12 层、13 层部分病区,改造面积 13266 平方米,改造病房 142间,改造病床 450 张。包含:装修改造工程、给排水改造工程、通风空调改造工程、强电改造工程、弱电改造工程、电气消防改造工程、真空吸引改造工程、拆除工程等。
2.2建设地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院内。
2.3计划工期:650天。
2.4招标范围: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二期肿瘤医院病房改造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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