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电动自行车充电便民设备购置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设备)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52272320250004TM001001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贵定县电动自行车充电便民设备购置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设备)总承包EPC已由 贵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507-522723-04-01-723855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贵定宏充科技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0.0%,非政府投资比例: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贵定县 本项目实施地点主要位于贵定县城区范围内的小区、学校、医院 等区域出入口的市政道路上 。 |
2.2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413 个,充电端口共计 6020 个,其中 10 路充电桩 224 个,充电端口 2240 个,20 路充电桩 189 个,充电端口 3780 个。并完善灭火设施、远程烟感报警器、监控设施、停车棚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同时租赁房屋改造为项目运营中心,租赁面积 400 m²,改造内容为房屋装饰装修、给排水、强弱电及暖通的建设,并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管理平台。 |
2.3 项目总投资:82952700元。 |
2.4 合同估算价:24494600元。 |
2.5 计划工期:365 天。 |
2.6 招标范围:一、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实施阶段(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重大施工方案的合理化建议,设计变更管理、施工技术服务,各分部验收);竣工验收阶段:参与专项验收、单位工程验收。 二、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含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施工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资质为: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只能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牵头人负责联合体从投标报名直到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具体事宜;(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投标有关的联络工作;(3)联合体各方必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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