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贞丰县产业园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勘测、设计、施工(含设备购置安装)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 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贞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按文件要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贞丰县;
2.2投资概算:总投资5777.34万元;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共分7个标段建设,一标段位于贵峰酒店,装机容量0.86MWp、二标段位于贞丰奇峰酒店,装机容量0.65MWp、三标段位于楚溯农业科技厂房,装机容量2.42MWp、四标段位于 粮食购销公司厂房,装机容量5.95MWp、五标段位于贞丰县温锶清泉水厂,装机容量0.7 4MWp、六标段位于贞丰县丰茂污水处理厂,装机容量1.81MWp、七标段位于贞丰县县城二 期污水处理厂,装机容量1.71MWp。另配套7个标段设备运营维护等。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①勘测:完成本项目批准建设范围内的勘测服务全部内容;
②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至质保期满期间的设计的后续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等设计部分全部设计相关工作内容。
③施工(含设备):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保证在有效责任期内对本工程进行质量维护等相关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勘测单位: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单位: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单位: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勘测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各成员单位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再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3)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4)除上述要求外,联合体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5)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4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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