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TY(2025)-ZB009
项目名称:岐山大队蔡家坡站、凤鸣专职站深夜食堂、健身房、晾衣房装修及相关器材家具购置(器材家具电器部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1,03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大队蔡家坡站、凤鸣专职站深夜食堂、健身房、晾衣房装修及相关器材家具购置(器材家具电器部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1,03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1,03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用具 | 器材家具电器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1,03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大队蔡家坡站、凤鸣专职站深夜食堂、健身房、晾衣房装修及相关器材家具购置(器材家具电器部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大队蔡家坡站、凤鸣专职站深夜食堂、健身房、晾衣房装修及相关器材家具购置(器材家具电器部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提供本单位缴纳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保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近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得被列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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