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境深圳总部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HJGC-GZ-2025-0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境深圳总部物业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本项目具备物业服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2.2项目规模:
物业面积约12000平方米。
2.3服务期限:服务期3年,自2025年11月01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东方新天地广场A座25至29楼、中心商务大厦12楼及15楼室内办公区域(含卫生间、楼梯间、通道)保洁、石材养护、地毯清洗、“四害”消杀;②高科利花园大厦裙楼光大环境职工之家餐具清洗、消毒,水果清洗等工作;③前台接待、会务招待等。人员数量要求如下表,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岗位 | 人数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女性,形象气质佳,年龄50岁以下,具备甲级写 字楼物业团队管理经验。 |
保洁人员 | 10人 | 女性,服务人员形象气质佳,年龄≥50岁比例不超 过50%。 |
洗碗工 | 3人 | 女性,年龄不超过55岁,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 劳。 |
接待会务服务人员 | 2人 | 女性,负责会务、接待服务保障,形象气质佳,年 龄30岁以下,身高168cm以上。 |
前台文员 | 2人 | 女性,负责楼层前台接待及行政后勤保障工作,形 象气质佳,年龄30岁以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文件所列各项服务的能力。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个服务满一年的甲级写字楼物业服务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至投标截止日近一年内,投标人必须无任何以主体责任人涉及“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记录,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09日17时00分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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