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内江经开区中国西部光电显示材料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配套安吉街南延线道路工程(路面及附属工程)、内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提标改造工程-配套安吉街南延线管网工程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内江经开区中国西部光电显示材料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配套安吉街南延线道路工程(路面及附属工程)、内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提标改造工程-配套安吉街南延线管网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内开经审批【2025】31号、内开经审批【2024】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江市兴能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内江市兴能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内开经审批【2025】31号、内开经审批【2024】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内江经开区靖民镇,起于现状安吉街,止于汉宁路。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内江经开区中国西部光电显示材料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配套安吉街南延线道路工程(路面及附属工程):新建道路 1040.015米,道路宽度为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30km/h。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土石方工程等附属工程;
内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提标改造工程-配套安吉街南延线管网工程:新建道路1040.015米,道路宽度为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的配套管网工程,包括 DN2200、DN1200、DN1000、DN800、DN600、DN500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DN300、DN400、DN1500钢筋混凝土管等。
2.3项目投资额: 概算建安费:3039.57万(管网工程)+ 概算建安费:1636.07万(路面及附属工程)。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7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1)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2)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独立法人;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书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书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壹级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R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壹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R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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