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XC-2025-0901
项目名称:济宁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2025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
预算金额:3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20万元,其中第一包预算金额41万;第二包预算金额77万;第三包预算金额110万;第四包预算金额50万;第五包预算金额42万。
(二)最高限价(如有):320万元,其中第一包预算金额41万;第二包预算金额77万;第三包预算金额110万;第四包预算金额50万;第五包预算金额42万。
(三)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济宁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2025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包括拟采购设备及对拟采购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共分为5个包采购。
第一包: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单价限价(万元/台)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1
全功能一体化蒸馏仪
1
台
11
11
2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
台
14
14
3
四联旋转蒸发仪
1
台
16
16
第二包: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单价限价(万元/台)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1
生物安全柜
1
台
12
12
2
氮气发生器
1
台
15
15
3
纯水/超纯水机
1
台
20
20
4
生化培养箱
1
台
15
15
5
低温培养箱
1
台
15
15
第三包: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单价限价(万元/台)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1
生化免疫分析系统
1
台
90
90
2
尿液分析仪
1
台
20
20
第四包: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单价限价(万元/台)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1
心电工作站
1
台
20
20
2
心电工作站
1
台
20
20
3
心电除颤监护仪
1
台
10
10
第五包: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单价限价(万元/台)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1
高速冷冻离心机
1
台
17
17
2
高压灭菌锅
1
台
10
10
3
正置显微镜
1
台
15
1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投标人可提供更优惠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第一包、第二包、第四包、第五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第三包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信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须提供);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包的投标;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第三、四、五包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信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须提供);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包的投标;5、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并有相应生产范围;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并有相应经营范围;当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无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其所属类别进行书面说明。6、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证明文件: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证书),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在该证有效期内出厂的证明文件。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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