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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仆寺旗]宝昌镇曙光村、城北村2025年度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宝昌镇曙光村、城北村2025年度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15252720250919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昌镇曙光村、城北村2025年度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已由太发改审批字(2025)1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乡村振兴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单位为太仆寺旗宝昌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宝昌镇曙光村、城北村2025年度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宝昌镇大山沟村

3、招标规模:项目计划建设蔬菜大棚共35座,其中6个蔬菜大棚,每个面积630m²:14个蔬菜大棚,每个面积667m²;5个蔬菜大棚,每个面积850m²;10个蔬菜大棚,每个面积900m²,总建筑面积26368m²。

4、项目总投资:239.17万元

5、计划工期: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共63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实际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下达施工通知单开始计算。)

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2391683.00元。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1、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施工综合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办市[2021]130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通用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参与,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的工作范围、权利、义务、分工和责任等。

(2)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邀请、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有)等事宜。

(5)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6)联合体成员各方的业绩及奖项作均可作为本联合体的业绩及奖项。(如提供的业绩或奖项是以联合体形式共同承接或获得的同一个项目的业绩或者奖项,不累计加分。)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出具专项信用报告或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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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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