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成都国樾东方项目整体人防方案及B-1地块人防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裕龙叁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裕龙贰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成都裕龙叁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裕龙贰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住宅区域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办锦绣路以西,忠诚路以东。
2.2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145.78万平方米,全地块人防建筑面积约10.34万平方米,B-1地块人防建筑面积约3.25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人防方案(全地块整体)和人防施工图(B-1地块)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规定。
2.4设计服务期限: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文件;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至少具有2个人防工程设计业绩;
3.4 信誉要求:未被列为法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即严重失信主体或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
3.5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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