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川县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延安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以奖代补”任务(第一批)的通知》(延市公发[2025]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已由宜川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宜川县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宜交发[2025]9号)文件批准,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为宜川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县级财政,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陕西省宜川县。
2.2建设内容:主要是对62条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行管理设施和安全设施的设置及安装波形梁钢护栏、凸面镜、标志牌。
2.3建设标准:执行设计文件。
2.4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含有的所有内容。
2.6预算投资:工程计划总投资925.42万元,其中建安费811.9556万元。
2.7标段划分:
标段 |
主要工程量 |
建安费(万元)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施工一标段SG1 |
30条路共计26.012公里;安装波形梁钢护栏、凸面镜、标志牌等 |
412.6606 |
60 |
施工二标段SG2 |
32条路共计25.27公里;安装波形梁钢护栏、凸面镜、标志牌等 |
399.295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SG1、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或以上已完公路工程独立施工标段(须含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类似业绩(注:须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业绩成功申报)。
3.3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或无行贿犯罪情况承诺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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