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5-0490 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72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250万元/(34个月) 采购需求: 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采用委托社会化管理模式,委托专业公司为校园提供符合行业标准、规范化物业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的宿舍、教学楼、行政楼、实验楼、活动中心、图书馆、体育馆及校园道路、停车场、运动场地、草坪等环境保洁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所提供的服务包括物业承接查验、师生服务、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秩序维护管理、环境卫生服务、应急管理、专项服务等。(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委托管理期限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7月31日,合同期内采购人进行年度考核,经每年7月考核合格后可履行下一年度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若所在公司托管范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 7.法人授权书 8.投标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