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綦江区山溪三美小流域水生态(福林河、丁山河、綦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或核准机关名称)以 綦发改审批〔2025〕2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南州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南州文化旅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綦江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工程共计治理河道中心线长度12km,其中綦江河干流5.5km,丁山河 4.6km,福林河及其支流1.9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及生态护岸工程2.5km,改扩建巡河步道 4.8km,河道疏浚4.5km,水生态修复7500㎡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68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一标段 万元,二标段 万元。
2.4 招标范围:綦江区山溪三美小流域水生态(福林河、丁山河、綦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图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各标段工期为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主要实施福林河及綦河(东溪-赶水段),治理河道中心线长度3.2km,其中綦江河上起于东溪镇上书村鱼沱(小地名)处,下止于“抚我孑遗”德政碑处,治理河道中心线长约1.6km;福林河上起于龙潭坝公路桥上游约100m处,下止于永久桥与丁山河汇合口处,治理河道中心线长约1.6km ;
二标段:主要实施丁山河上起于东溪镇水口寺已建翻板闸处,下止于与綦江河汇合口处,治理河道中心线长约1.01km 。
注:共二个标段同开同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二个标段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开标、评标顺序按照一至二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已在先评审1标段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只参与后评审标段的评分但不参与排序(即后评审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7 其他: /
3. 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