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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克利镇村屯道路硬化项目-前程村新胜村3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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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5-09-30 15: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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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4139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克利镇村屯道路硬化项目-前程村新胜村3标段(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SG0213G250925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克利镇村屯道路硬化项目已由泰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泰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克利镇村屯道路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字(2025)2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来县克利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为中央及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克利镇村屯道路硬化项目-前程村新胜村3标段

2.2建设地点:前程村新胜村

2.3建设规模:改建道路总长度15191.284米,道路宽度3.5米。其中:新胜村3364.82米,永安村4507.991米,水上村4871.259 米,前程村 2447.214 米。实际工程以每个标段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 10 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 07 30日,总工期:278日历天。(注:上述计划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3个标段。各标段不得兼投兼中。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1976868.6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对投标人信誉情况复核。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22 01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5.3 2022 01  01 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须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3.5.4 2022 01  0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出租、出借资质;违法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行为的;(须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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