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为推进辽中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提升市政道路交通设施养护标准,保障道路交通车辆和行人安全,对辽中区新老城区增设道路安全隔离护栏,采购附属安全设施,具体如下表:
序号 |
道路名称 |
道路起止 |
总长度(米) |
路口(个) |
高护栏 1.35M |
矮护栏0.7M |
渐变护栏 1.35M渐变0.7M |
铸铁底座 25公斤 |
防撞桶 |
双灯爆闪灯 (含警示柱) |
三角人形标识牌、指示牌 |
行人护栏 |
起 |
止 |
1 |
商业街北段 |
北环路 |
京沈高速入口 |
1600 |
20 |
970 |
504 |
126 |
550 |
45 |
12 |
30 |
15 |
2 |
北五路西 |
商业街 |
京沈高速出口 |
150 |
2 |
120 |
24 |
6 |
50 |
2 |
2 |
2 |
|
3 |
盛世御景西侧新建街 |
北四路 |
北五路 |
800 |
3 |
680 |
96 |
24 |
280 |
6 |
5 |
10 |
|
4 |
蒲安街北延长线 |
蒲水路 |
卫士路 |
620 |
7 |
380 |
192 |
48 |
210 |
16 |
9 |
18 |
17 |
5 |
蒲文街 |
迎宾路 |
卫士路 |
1600 |
16 |
1042 |
408 |
150 |
550 |
34 |
18 |
36 |
26 |
6 |
蒲杨街 |
迎宾路 |
公安大厦西门 |
1800 |
17 |
1260 |
432 |
108 |
610 |
36 |
19 |
38 |
10 |
7 |
蒲水路 |
蒲河街 |
蒲安街 |
1400 |
21 |
740 |
528 |
132 |
480 |
42 |
21 |
42 |
10 |
8 |
蒲河街 |
滨水路 |
卫士路 |
1100 |
15 |
620 |
384 |
96 |
375 |
30 |
17 |
34 |
10 |
|
合计 |
|
|
|
|
5812 |
2568 |
690 |
3105 |
211 |
103 |
210 |
88 |
二、技术要求
★(一)高护栏: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护栏高度1.35米。
1.结构
(1)道路中心护栏由铸铁底座(加工前做木型送甲方最后确定底座形状)、立柱、横梁、圆钢等经机加工而制成。
(2)每片自成一个整体结构,长度3米。
2.材料
(1)护栏采用材料为a3钢材。
(2)立柱采用50×50×3mm方形焊管;材质为 Q235B;横梁采用Φ50*3 圆管;片体采用Φ14mm 热轧光圆钢筋;底座采用 HT150 灰口铸铁。
(3)表面防腐采用喷塑工艺,塑粉采用品牌产品的室外环境抗老化强的产品。
3.加工要求
(1)各连接部位应焊接牢固,均需满焊缝,焊缝必须经打磨处理,光滑无毛刺。
(2)方管立柱顶部焊接柱帽(满焊)。底部用模具冲制 Φ14×25 安装孔。立柱长度误差<3mm。立柱与横梁采用满缝双面焊接。立柱与圆钢采用双面分段焊接。所有焊缝必须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机完成,不能使用普通电焊机加工;保证焊缝光滑、饱满,无挂溜。
(3)横梁圆管采用模具定位法冲制Φ14.2mm 钢筋插入孔,孔距误差<1mm;冲孔必须居中、上线;每根梁上的冲孔最大横向偏移误差<1mm。
(4)网片Φ14 钢筋选购直条钢筋。顶部圆弧必须采用横具冲压成型,成型后圆弧大小误差±1.5mm;成型后的每条 U 型必须平整,不能翘曲弯扭,不许有焊接。直条必须顺直,弯曲度<2mm。
(5)整体组合焊接时必须在特制钢板平台上进行,所有组件必须有胎具定位,在确认尺寸满足要求后一次性焊成整体。每条Φ14mmU 型钢筋必须插入底横梁圆管孔内,进行满焊。每二条Φ14mm 钢筋上部采用一块 77×60×5mm 钢板焊接成一整体,要求连接钢板居中满缝焊接,不许单面焊接,不许歪斜。钢片居中度<1mm,10块连接钢片上下偏移度<±1mm。
(6)每片护栏加工完后Φ14 钢筋弧顶高低误差小于±1.5mm。平整度小于±2mm。
(7)铸铁底座重量≥25kg/个。铸铁底座严格采用翻砂铸造工艺一次性铸成。外表面要求光滑、无砂眼、无毛刺,边角圆弧(R=5mm)过渡。表面刷两遍灰色专用油漆,并加铸“城管”标识。
(8)护栏片体加工完后,对所有焊缝进行打磨处理。然后进行喷塑,塑粉采用抗老化的室外专用粉,颜色为白色。
(9)每三组护栏带一组钢制反光标。
4.安装
(1)护栏片在运输中要进行包装,不能损伤喷塑面层。
(2)安装过程中注意不要损坏喷塑面层,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
(3)按设计要求安装护栏。片间插入连接螺栓。调整就位后护栏上沿与路面平行度≤5mm,护栏顶部高低差≤5mm,立柱的垂直度≤3mm。
(4)要求护栏安装完后线形顺直,横向偏移≤20mm;纵向水平不许出现高低不平,顶面高低差≤±5mm。
★(二)矮护栏: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护栏高度0.7米。
1.结构
(1)道路中心护栏由铸铁底座(加工前做木型送甲方最后确定底座形状)、立柱、横梁、圆钢等经机加工而制成。
(2)每片自成一个整体结构,长度 3 米。
2.材料
(1)护栏采用材料为a3钢材。
(2)立柱采用50×50×3mm方形焊管;材质为 Q235B;横梁采用Φ50*3 圆管;片体采用Φ 14mm 热轧光圆钢筋;底座采用 HT150 灰口铸铁。
(3)表面防腐采用喷塑工艺,塑粉采用品牌产品的室外环境抗老化强的产品。
3.加工要求
(1)各连接部位应焊接牢固,均需满焊缝,焊缝必须经打磨处理,光滑无毛刺。
(2)方管立柱顶部焊接柱帽(满焊)。底部用模具冲制 Φ14×25 安装孔。立柱长度误差<3mm。立柱与横梁采用满缝双面焊接。立柱与圆钢采用双面分段焊接。所有焊缝必须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机完成,不能使用普通电焊机加工;保证焊缝光滑、饱满,无挂溜。
(3)横梁圆管采用模具定位法冲制 Φ14.2mm 钢筋插入孔,孔距误差<1mm;冲孔必须居中、上线;每根梁上的冲孔最大横向偏移误差<1mm。
(4)网片Φ14 钢筋选购直条钢筋。顶部圆弧必须采用横具冲压成型,成型后圆弧大小误差±1.5mm;成型后的每条 U 型必须平整,不能翘曲弯扭,不许有焊接。直条必须顺直,弯曲度<2mm。
(5)整体组合焊接时必须在特制钢板平台上进行,所有组件必须有胎具定位,在确认尺寸满足要求后一次性焊成整体。每条Φ 14mmU 型钢筋必须插入底横梁圆管孔内,进行满焊。每二条Φ14mm 钢筋上部采用一块 77×60×5mm 钢板焊接成一整体,要求连接钢板居中满缝焊接,不许单面焊接,不许歪斜。钢片居中度<1mm,10 块连接钢片上下偏移度<±1mm。
(6)每片护栏加工完后Φ 14 钢筋弧顶高低误差小于±1.5mm。平整度小于±2mm。
(7)铸铁底座重量≥25kg/个。铸铁底座严格采用翻砂铸造工艺一次性铸成。外表面要求光滑、无砂眼、无毛刺,边角圆弧(R=5mm)过渡。表面刷两遍灰色专用油漆。
(8)护栏片体加工完后,对所有焊缝进行打磨处理。然后进行喷塑,塑粉采用抗老化的室外专用粉,颜色为白色。
(9)每三组护栏带一组钢制反光标。
4.安装
(1)护栏片在运输中要进行包装,不能损伤喷塑面层。
(2)安装过程中注意不要损坏喷塑面层,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
(3)按设计要求安装护栏。片间插入连接螺栓。调整就位后护栏上沿与路面平行度≤5mm,护栏顶部高低差≤5mm,立柱的垂直度≤3mm。
(4)要求护栏安装完后线形顺直,横向偏移≤20mm;纵向水平不许出现高低不平,顶面高低差≤±5mm。
★(三)渐变护栏: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1.结构
(1)道路中心护栏由铸铁底座(加工前做木型送甲方最后确定底座形状)、立柱、横梁、圆钢等经机加工而制成。
(2)每片自成一个整体结构,长度 3 米。
(3)渐变栏高度为高点1.35米,低点0.7米。
2.材料
(1)护栏采用材料为a3钢材。
(2)立柱采用50×50×3mm方形焊管;材质为 Q235B;横梁采用Φ50*3 圆管;片体采用Φ 14mm 热轧光圆钢筋;底座采用 HT150 灰口铸铁。
(3)表面防腐采用喷塑工艺,塑粉采用品牌产品的室外环境抗老化强的产品。
3.加工要求
(1)各连接部位应焊接牢固,均需满焊缝,焊缝必须经打磨处理,光滑无毛刺。
(2)方管立柱顶部焊接柱帽(满焊)。底部用模具冲制 Φ14×25 安装孔。立柱长度误差<3mm。立柱与横梁采用满缝双面焊接。立柱与圆钢采用双面分段焊接。所有焊缝必须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机完成,不能使用普通电焊机加工;保证焊缝光滑、饱满,无挂溜。
(3)横梁圆管采用模具定位法冲制 Φ14.2mm 钢筋插入孔,孔距误差<1mm;冲孔必须居中、上线;每根梁上的冲孔最大横向偏移误差<1mm。
(4)网片Φ14 钢筋选购直条钢筋。顶部圆弧必须采用横具冲压成型,成型后圆弧大小误差±1.5mm;成型后的每条 U 型必须平整,不能翘曲弯扭,不许有焊接。直条必须顺直,弯曲度<2mm。
(5)整体组合焊接时必须在特制钢板平台上进行,所有组件必须有胎具定位,在确认尺寸满足要求后一次性焊成整体。每条Φ 14mmU 型钢筋必须插入底横梁圆管孔内,进行满焊。每二条Φ14mm 钢筋上部采用一块 77×60×5mm 钢板焊接成一整体,要求连接钢板居中满缝焊接,不许单面焊接,不许歪斜。钢片居中度<1mm,10 块连接钢片上下偏移度<±1mm。
(6)每片护栏加工完后Φ 14 钢筋弧顶高低误差小于±1.5mm。平整度小于±2mm。
(7)铸铁底座重量≥25kg/个。铸铁底座严格采用翻砂铸造工艺一次性铸成。外表面要求光滑、无砂眼、无毛刺,边角圆弧(R=5mm)过渡。表面刷两遍灰色专用油漆,并加铸“城管”标识。
(8)护栏片体加工完后,对所有焊缝进行打磨处理。然后进行喷塑,塑粉采用抗老化的室外专用粉,颜色为白色。
(9)每三组护栏带一组钢制反光标。
4.安装
(1)护栏片在运输中要进行包装,不能损伤喷塑面层。
(2)安装过程中注意不要损坏喷塑面层,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
(3)按设计要求安装护栏。片间插入连接螺栓。调整就位后护栏上沿与路面平行度≤5mm,护栏顶部高低差≤5mm,立柱的垂直度≤3mm。
(4)要求护栏安装完后线形顺直,横向偏移≤20mm;
★(四)铸铁底座
1.铸铁底座(加工前做木型送甲方最后确定底座形状)
2.铸铁底座重量≥25kg/个。铸铁底座严格采用翻砂铸造工艺一次性铸成。外表面要求光滑、无砂眼、无毛刺,边角圆弧(R=5mm)过渡。表面刷两遍灰色专用油漆,并加铸“城管”标识。
★(五)防撞桶: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1.材质:塑料PE
2.尺寸:高不小于750mm,直径不小于550mm
3.特性:耐日晒,耐高寒,耐撞击,颜色鲜艳警示性强(见下图片参考)
★(六)双灯爆闪灯(含警示柱):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1.结构
(1)防撞警示柱由立柱、半圆、标识牌,爆闪等经机加工而制成。
(2)每个自成一个整体结构,高度 2米(样式见图二,不含爆闪灯)。
(3)双面共八片红蓝爆闪、功率20W、灯珠≥160珠、锂电池工作寿命>2年、阴雨天可连续工作2-3天以上、功能开关24小时。
2.材料
(1)防撞警示柱采用材料为a3钢材。
(2)立柱采用40×40×2mm方形焊管;材质为 Q235B;半圆采用1.5mm钢板;标识牌采用Φ300mm 铝板;底座采用 1.0mm钢板。
(3)表面防腐采用整体喷塑工艺,塑粉采用品牌产品的室外环境抗老化强的产品,爆闪采用太阳能充电式(见下图一)。
3.加工要求
(1)各连接部位应焊接牢固,均需满焊缝,焊缝必须经打磨处理,光滑无毛刺。
(2)方管立柱顶部焊接柱帽(满焊)。所有焊缝必须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机完成,不能使用普通电焊机加工;保证焊缝光滑、饱满,无挂溜。
(3)整体组合焊接时必须在特制钢板平台上进行,所有组件必须有胎具定位,在确认尺寸满足要求后一次性焊成整体。
(4)加工完后,对所有焊缝进行打磨处理。然后进行喷塑,塑粉采用抗老化的室外专用粉,颜色为白色。
4.安装
(1)防撞警示柱在运输中要进行包装,不能损伤喷塑面层。
(2)安装过程中注意不要损坏喷塑面层,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
★(七)三角人形标识牌、指示牌
1.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产品材质:铝板+反光膜
3.厚度:1.2mm
4.形状:三角形
5.特性:可安装至警示柱上
6.内容:详见下图
★(八)行人护栏:
1.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形状:U型柱
3.圆管Φ75*2mm
4.外框长1000*500mm
5.工程级反光膜
三、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60天(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新老城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报价方式:总价及单价报价
4.报价说明:报价包含货物价格、运输费、安装费、装卸费、税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5.结算方式:最终结算价格以实际供货量为准结合单价计算
6.付款方式: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款项
7.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在质保期内因货物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使用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成交后乙方不具备履约合同能力,严重影响甲方使用运行的,应当解除合同,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采购方有权利按照招标技术要求对中标方所投产品进行测试,测试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
8.验收:
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满足《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应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