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公司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 填料塔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Z122-WZ331
本招标项目新疆油田公司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 填料塔,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物资为填料塔,用于五区南二叠系上乌尔禾组油藏2023年地面工程,建设地点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五区南井区。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2招标产品范围:填料塔1台。
标包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最高投标单价(单位:万元) |
最高投标总价(单位:万元) |
交货地点 |
一 |
1 |
填料塔 |
DN2400*6000mm*12mm Q245R(R-HIC) |
按《干法脱硫橇(PE-031501)技术规格书》执行 |
台 |
1 |
405.00 |
405.00 |
新疆油田公司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施工现场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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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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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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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实施或交货地点:新疆油田公司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施工现场。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接中标通知书120天内交货。
2.5技术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的制造商,且准入产品(能源一号网编码23020202或云梦泽平台编码A29020201)与招标产品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能源一号网编码23020202或云梦泽平台编码A29020201)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开标当日以评标委员会在能源一号网或云梦泽平台查询为准。允许2024年炼化专用设备新增准入对应标包中标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如果中标,可以尽快安排现场考察,办理相关准入工作。(备注:潜在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将否决其投标。)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项目制造的同类设备业绩。供货商必须提供与招标货物大致相同的设备设计、制造和运行的经验及业绩,国内业主名称、联系电话、供货年份及业主使用的反馈情况(提供合同复印件、技术附件、对应的发票及验收证明)。需提供:(1)供货合同及相应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2)合同或发票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等。
3.3投标人须具备压力容器制造A2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5信誉要求:
- 投标人2022年至今(以开标截止日计算)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须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截图将否决其投标。
-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没有出现行贿犯罪的。须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状态(被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交易、列入市场黑名单等)。
- 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截图将否决其投标。
3.6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字盖章页、关于财务状况和经营风险内容的关键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7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须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上述内容以评标委员会现场在对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本条款中任何一项的偏离均视为是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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