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污水厂生物滤球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5-WZ-01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污水厂生物滤球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化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吉林石化公司污水厂生物滤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生物滤球,适用于吉林石化公司污水处理厂生化处理车间异味处理装置,用于去除有毒有害异味气体,以一次性装填方式加入异味处理生物氧化单元。
2.2招标范围:生物滤球(通用塑料填料为支架,以腐熟营养生物质、生物菌群、生物滤料等混配为填充物,经成型形成的生物滤球),数量:535立方米。
2.3技术要求: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2025年11月,按工厂需求送货。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仓储中心西部供应站。
2.6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最高投标限价:总价限价535万元。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2.8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中标人标的物到货后,若检验分析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终止合同。中标人提供的标的物由招标人在装置进行工业评价,评价不合格不予结算,同时终止合同;如对招标人装置造成影响,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评价合格后,货款在接到卖方开具的发票90日内支付。
2.9其他要求:
(1)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2)标志、包装及供货要求:详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标的物采用粗布袋或箱式包装, 袋内或箱内做防护措施封闭处理,包装物不回收。
(3)服务要求:
a.在标的物使用寿命之内,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免费提供8次标的物性能检测服务;
b.投标人能24小时提供微生物驯化及协助装置开车的能力。
(4)中标人在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日常需要由中标人(制造商)及时更新云梦泽所附的有效期限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应提供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3业绩要求:
(1)业绩期限: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10个周期年内。
(2)业绩范围:在中国境内采用生物法异味处理装置上,用作生物滤球填料的良好使用业绩,连续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依据业绩证明材料确认)。
(3)业绩数量:至少2份,同一用户企业内的业绩视为1份。
(4)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供货合同、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及用户企业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或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发票中产品数量应不少于供货合同中产品数量的30%,发票中的信息应满足查验需要。
业绩证明材料中应有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有使用装置名称及生产能力、使用时间、使用数量,应有体现产品性能作用、使用效果等方面的内容。用户企业出具的证明材料应加盖用户企业主管部门公章,应有用户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及联系方式且可核实;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有验收双方企业的公章,至少应有用户企业主管部门的公章,验收合格报告必须真实有效且可核实。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5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7)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及《吉林石化公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受到集团公司级或吉林石化公司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惩戒。
3.6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资格要求任一条款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虽提供但存在不完全符合或负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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