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黔江区西村小学工程 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黔江发改委函[2025]3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黔江区人民小学校,代建业主为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烟草专卖局捐赠资金1000万元,重庆中烟捐赠资金5500万元,积极争取国、市资金,不足部分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黔江区舟白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用地总面积25543平方米,新建学校教学楼、行政办公楼、报告厅、综合训练馆、游泳馆、配套建设车库、运动场、校门等,总建筑面积为30500.8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30243.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57.59平方米,计容面积为22126.3平方米,容积率为0.87,建筑密度为34.82%,绿地率为35.01%,停车位99个。项目建成后学校将达到30个教学班,每班40人,在校学生1200人的办学规模。主要包括土建工程、电气及消防报警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附属工程、设备购置等建设内容。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约17945.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12201.92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图纸上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4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