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石空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宁县石空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中宁县石空片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中宁发改审发〔202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中央预算内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HXGC-2025-07
建设地点: 中宁县县城
建设规模:本次新建石空片区雨污分流管道,新建d600-d1500雨水重力主管道,改造d400-800 污水管道, 对道路进行管沟开挖及恢复同时对未改造污水管道进行清淤疏通等。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结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
招标范围:依据批准的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本项目现状建设条件调查、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含BIM技术(设计和竣工两阶段)等,同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和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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