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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建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彭州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建项目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建项目施工 / 标段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彭发改可研【2024】第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发改可研【2024】第2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州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建项目。

2.2建设地点:彭州市。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涉及改建建筑面积12731.40㎡,其中:合成作战一区(原农业农村局)改建建筑面积约7500.97㎡(不含新增雨棚702.86㎡);合成作战二区(现彭州市车管所)改建建筑面积约3574.40㎡;案件管理区(现彭州市刑警大队)改建建筑面积约1062.85㎡;警务技能训练区(现彭州市巡警(防暴)大队)改建建筑面积约593.18㎡。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建筑、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室外总平及相关附属工程。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相关工作。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 22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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