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ZB2025-10-01【FW】
2.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4586号
3.项目名称:2025年朝阳区乐山镇食堂及物业服务运营项目
4.预算金额:1270332.73元。
5.最高限价:1270332.73元,其中食堂最高限价为977515.04元,物业最高限价为292817.69元。
6.服务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
7.采购需求: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物业、食堂服务,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人民政府坐落于朝阳区华中路555号。建筑面积4800.29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9.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
(5)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需提供行政管理机构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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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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