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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2025年度视频监控系统及附属装置集中采购项目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方”)以谈判采购方式采购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下辖项目所需的万家山光伏电站2025年度视频监控系统及附属装置采购项目(标包Ⅰ)与贡唐岗光伏电站2025年度视频监控系统及附属装置采购项目(标包Ⅱ),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0月23日10时00分前登录“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将谈判响应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25年度视频监控系统及附属装置集中采购项目。

标包Ⅰ:万家山光伏电站2025年度视频监控系统及附属装置采购项目。

标包Ⅱ:贡唐岗光伏电站2025年度视频监控系统及附属装置采购项目。

2.2  项目概况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四川省所辖万家山光伏电站、贡唐岗光伏电站,概况如下:

2.2.1  万家山光伏电站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万家山光伏电站,位于攀枝花市盐边县新九镇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北纬26°35′44″至东经101°50′47″之间,海拔高度1300-1400米,交通便利。

2.2.2  贡唐岗光伏电站

四川炉霍贡唐岗光伏电站场址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下罗柯马乡阿拉村,场址中心地理坐标:北纬N31°19′18.81″,东经E100°49′9.80″,平均海拔4190m,占地面积约1360亩,场站距离炉霍县城约40公里,距离康定260公里,距离成都590公里。

2.3  采购范围

2.3.1  标包Ⅰ:万家山光伏电站2025年度视频监控系统及附属装置采购项目

本标包采购货物为一套工业视频监控系统及附属装置共13项,清单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2  标包Ⅱ:贡唐岗光伏电站2025年度视频监控系统及附属装置采购项目

本标包采购货物为一套工业视频监控系统及附属装置共12项,清单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4  交货期限

标包Ⅰ: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将所有货物在交货地点移交买方。

标包Ⅱ: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将所有货物在交货地点移交买方。

2.5  交货地点

标包Ⅰ: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万家山光伏电站。

标包Ⅱ:四川省甘孜州炉霍县贡唐岗光伏电站。

2.6  质量标准或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谈判采购文件要求。货物必须为全新生产,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检验数据报告(如有)、说明书(如有)等资料,货物各项参数需满足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各项性能参数及相关生产原料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技术标准要求。

2.7  包装要求

供应商应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采购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货物到货后包装应完整、无破损等情况。买方无需退还包装物。

2.8  质保期要求

不低于12个月。

2.9  质量保证金要求

合同总金额5%的费用作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形式可采用结算时暂扣或银行保函形式(二选一),具体方式由集中采购方与供应商在谈判时商议确定。

2.10  付款方式

预付款0%,安装验收款95%,质量保证金5%。

2.11  报价有效期

90天。

2.12  本项目标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包。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1)  标包Ⅰ:万家山光伏电站2025年度视频监控系统及附属装置采购项目(买方为中国电建集团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  标包Ⅱ:贡唐岗光伏电站2025年度视频监控系统及附属装置采购项目(买方为中国电建集团炉霍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13  成交人数量

本项目成交人共1个(本项目各标包通过统一评审方式确定1家成交人)。

确定成交人后,各标包买方分别与成交人签订合同。

2.14  合同签订

供应商成交后须同意配合申报进入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或上级单位供应商库。

供应商成交后须同意配合买方在供应链云服务平台上开展电子合同的签订工作(不签署线下纸质版合同),供应链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s://scm.powerchina.cn/web/index。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采购响应人资格审核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各响应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作为市场主体合法的经营权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项目的能力。如响应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总公司针对分公司出具的经营活动授权书或针对本项目进行响应的授权书。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如响应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3.2  资质要求

具备生产或销售应取得的生活经营许可及相关资格认证,产品质量可靠。

供应商是制造商的,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范书的技术与质量要求。提供货物正规有效的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的报告资料。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所代理的制造商满足上述制造商的全部要求,并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3  财务状况

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2022年至2024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需提供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响应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前述要求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3.4  业绩要求

提供近3年(2022年10月至今)完成的工业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类似业绩至少2项,并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用户证明材料(合同原件、案例可接受买方现场核实)。

3.5  信誉要求

响应人近3年(2022年10月至今)内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没有因响应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如有近年诉讼及仲裁败诉情况的,应说明响应人败诉的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失信主体的查询页面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生成的信用报告。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7  转包及分包要求

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4  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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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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