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3-JTTZ-G2025-0036 项目名称:2025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00.000000万元(采购包1:255.000000万元;采购包2:230.000000万元;采购包3:21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00万元(其中一标段255万元;二标段230万元;三标段215万元) 采购需求: 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家庭照护床位服务,建设或运营养老机构、街道日间照料中心(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睦邻点)、老年人助餐点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分三个标段进行招标,其中: 一标段: 4个镇街,口岸、刁铺、许庄、永安,补贴和普惠对象共计7136人,标的额为255万元/年。 二标段: 4个镇街,明珠、凤凰、沿江、胡庄,补贴和普惠对象共计6151人,标的额为230万/年。 三标段:4个镇街,寺巷、白马、大泗、野徐,补贴和普惠对象共计5947人,标的额为215万元/年。 注:每家投标单位可投本项目的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若某单位已投本项目的多个标段并在先开的标段中已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在后开的标段中仍排名第一,则在后开标段的第二名作为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可直接提供养老服务或运营的社会组织; 2.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可直接提供养老服务或运营的企业和机构。 上述两项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为: (1)投标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参加投标的所有事务,并承担投标、签约、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授权代表签署的文件视作联合体所有各方共同签署的文件,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联合体投标文件另有约定并经采购人同意的除外。 (3)如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与采购人进行合同的对接、洽谈和项目的推动工作,并在后期的项目开展运行中承担全部责任,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无条件响应采购人的需求,对项目运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应及时主动予以解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推脱,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予以处罚并解除合同。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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