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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乡宁县关王庙乡大河村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乡宁县关王庙乡大河村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FXN1410292025FW02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临汾市乡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乡宁县关王庙乡大河村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二次)(项目编号:LFXN1410292025FW027),已由乡宁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乡示范行政审批发【2025】8号、乡示范行政审批发【2025】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乡宁县关王庙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对乡宁县关王庙乡大河村农副产品交易中心进行改造,主要包括室内外装修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的安装等,改造建筑面积 4858.38㎡。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乡宁县关王庙乡大河村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本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2.3建设地点:乡宁县关王庙乡大河村。

2.4项目预算:本项目总投资712.85万元。

2.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做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6日23时59分

4.2、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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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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