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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大东区抗霾攻坚战第三方团队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大东区抗霾攻坚战第三方团队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0-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4-01302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生态环境分局大东区抗霾攻坚战第三方团队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38000
最高限价(元):1038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服务需求:

1.实时调度智慧管控

日常调度:安排专业人员24小时关注沈阳市、大东区抗霾工作群等,按照市、区生态委办要求及部署对下达任务及点位情况提供解决方案、对接市生态委办重点时段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网格化智能感知网,对下达的大气巡查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各责任主体,按规定时间进行反馈,跟踪整改,全方位服务于大东区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针对上级部门交办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复查、反馈、销号、归档。

智能研判分析:要求供应商利用监测网数据对空气质量进行智能研判分析,基于巡查及情况研判分析,明确污染成因,提出针对性管控建议,为下一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供技术支持,须形成日报365份、月报12份、季报4份、年报1份、专项报告至少12份、通知、督办函、评估报告等,为大东区抗霾攻坚工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分析。

2.专业巡查团队

日常巡查:建立本地化巡查队伍,持续开展全方位溯源服务,分季节、分重点,在全区范围内对所有涉气污染源开展巡查督导,以拉网式排查为基本,同时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采取晨查、夜查相结合方式,不定期开展巡查。

专项巡查:以大东区“3+7”重点攻坚区域(1个国控监测点位、2个省控监测点位和7个PM2.5监控点位)为核心开展重点污染源巡查(扬尘、“散乱污”、低矮面源、锅炉整改等各类专项巡查),尽快解决突发污染问题,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通过拍照、影像识别等技术手段进行取证,形成巡查记录、污染物溯源分析报告和各项污染源分布图,须提供至少50份巡查周报,12份专项巡查报告,至少1次激光雷达分析报告。

驻场办公不少于6名工作人员,至少2台巡查车辆用于污染源巡查,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大东区抗霾攻坚全面工作,办公设备及用品自备。以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劳资纠纷等由供应商全权承担。

3.电子数据库与平台建设

对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有效对接,开展实时调度,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形成闭环管理效能,完善更新四级网格员体系。提供基础数据库,包括小河沿、联合路、劳动路点位,利用数据库数据进行污染趋势预判和对比分析。

4.多元化智能溯源

通过步巡、车辆巡查等方式定期开展巡查工作,重点开展低空面源巡查工作;使用高科技手段(无人机、走航车等)定期开展重点区域巡查,克服地理限制,全面、快速锁定重点污染区域,精准溯源,及时整体掌握区域污染物分布情况,为污染防控提供快速、准确、科学决策依据。提供不少于12份走航或飞航报告。

5.全方位智慧监管

对辖区内餐饮商户的油烟净化设施及汽修企业的治理设施,配合区生态环境部门采取线下定期检查与手工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管理,建立纸质与电子版双重台账。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通过现场督查和电话调度等方式,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实施人工监管与任务派发。相关检查记录、管控情况均整理成动态管理档案,以纸质和本地电子存储方式保存,便于管理人员随时调阅核查。根据季节和年度工作安排,配合开展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管理、排放检测、排查溯源、平台备案等工作。

6.宣传工作

宣传材料由专人负责,按月完成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及编辑工作,相关文字材料和视频影像资料符合宣传要求,材料内容需结合大东区实际情况、主要围绕重点工作和亮点工作,要求每周生成不少于1份宣传材料。

7.汇报调度

形成调度会汇报材料,定期向区领导、分局汇报抗霾攻坚战工作的进展情况,研判全区重点污染问题和污染趋势,并结合技术分析,剖析现存污染问题,针对点位情况及季节性污染趋势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大东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提供不少于12份调度汇报PPT。

8、突发应急工作

按照市、区两级抗霾攻坚相关工作要求,完成上级下达各项突发应急工作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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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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