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吉祥煤业有限公司矿工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54-ZB-25101421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吉祥煤业有限公司矿工钢采购(招标项目编号:JNB154-ZB-251014219)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吉祥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根据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吉祥煤业有限公司采据计划,据进生产过程中遇顶板破碎、黄泥顶板或过构造,为确保施工安全,采用锚网素+工钢梯联合支护,需采购全年支护材料矿工钢。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矿工钢采购
标段(包)内容:
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地点: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吉祥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接矿方送货通知3日内到货,每次送货批次不得小于20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矿工钢采购,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授权书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模板提供);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矿工钢的供货业绩。(规格型号11#-9000mm)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查询结果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特别说明事项执行】。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11 18:00至2025-10-16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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