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水县卡龙镇、知木林镇堤防建设项目已成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分包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堤防建设及附属工程进行分包招标。
二、招标工程信息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地处黑水县卡龙镇、知木林镇,本工程综合治理河长为10.51km,工程河段共分为8段,从上游往下游依次为给达村段、色湾村段、色湾村俄湾组段、卡龙镇场镇段、维多村段、木都河坝段、格基村段、卡古村段,工程河段新建堤防7.62km,新建护岸0.82km,河道规整2.07km,新建穿堤涵管12处,下河梯步21处,箱涵4处,新建人行桥1座。包括新建堤防19段,其中左岸9段,右岸10段;新建护岸3段,其中左岸1段,右岸2段。
2.招标范围
提防建设及附属工程1标段:
工程数量为混凝土72562m3,钢筋制安26.5t,碎石垫层1029.45m3,级配碎石垫层381.4m3,大卵石压脚(石材拣选)16527m3,PVC排水管制作安装11632m,小卵石贴面(石材拣选)10370m2,聚乙烯闭孔泡沫板填缝346200m,栏杆8353m,人工铺草皮1492m2,警示桩1200m,反滤土工布、种植生态草895m2,集水池浇筑12座,围堰29452m3,铺设土工膜17317m2及其他零星工程,招标控制价1383万元。
3.工期要求
(1)建设工期: 7 个月
(2)缺陷责任保修期: 24 个月
4.建设地点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黑水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或施工劳务备案证书承包资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纪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可以开具符合国家最新税率的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有拟分包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未与招标人发生诉讼或者仲裁事件。
5.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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