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JZ2025J-C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那有水项目已在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项目代码2507-220104-04-01-882574,招标人为长春永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春那有水项目监理
2.2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1488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9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0000平方米。项目新建1栋商业综合体建筑,以休闲、购物、娱乐、体育、餐饮、民宿等功能为主;
2.3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结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4项目地点:位于长春市朝阳区;
2.5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监理服务期: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计(如有)结束为止。
2.7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业绩要求:
3.3.1(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3.2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无在建监理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其他人员要求:配备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5人、水暖监理工程师2人、电气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8人。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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