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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大吉煤层气田深层煤岩气地面工程数字化交付(含智能项目管理平台)项目

招标公告

临汾大吉煤层气田深层煤岩气地面工程数字化交付(含智能项目管理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ZZ06-FW4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汾大吉煤层气田深层煤岩气地面工程数字化交付(含智能项目管理平台)项目 已由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建设分公司 批准,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建设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建设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股份公司要求及结合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整体工作部署,现对大吉煤层气田产能建设项目拟引入数字化交付(含智能项目管理平台)探索数字化、智能化等关键技术和新的工程建设管理理念,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方法为工程建设过程管控提供全新的管理手段,为工程竣工移交提供数字化的辅助手段,通过生产业务和信息化技术的高效融合,整合工程项目建设数据,引领工程项目的数字化精细管控;利用工程项目建设期完整准确的数据资源为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通过多项目数据积累形成对项目管理的科学认知,辅助项目管理决策,实现公司基建工程“精细管理、数据传承、知识共享”的目标,为煤层气地面工程建设的安全、环保、高效生产运行提供保障。本项目控制价为:6910000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临汾大吉煤层气田深层煤岩气地面工程数字化交付(含智能项目管理平台)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接收平台搭建和技术服务;数据资源建设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实体对象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及半结构化数据收集整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植入、施工过程可视化植入,接收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测量和测绘数据统一植入临汾大吉煤层气田深层煤岩气地面工程数字化交付(含智能项目管理平台)项目平台。主要服务对象包括:

项目一:新建井场29座,中心井场4座;新建采气管道和采出水管道约240km、配水泵站9座;新建永宁净化厂1座,处理规模模300万立方米/天;新建110KV变电站1座、35KV变电站4座、35KV架空线路约30km、10KV架空线路约60km,新建24座井场配套光伏发电系统以及项目配套通信、自动化等工程。

项目二:新建井场12座,新建采气管道和采出水管道31.44km,新建10KV电力线路 21.8km等。新建5座井场配套光伏发电系统以及项目配套通信、自动化等工程。

2.3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4服务要求

2.4.1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部署及项目初始化;

2.4.2伴随工程实际进展执行对应工作,并于工程完工交接前完成所有数据采集工作;

2.4.3其他工作须满足地面工程项目管理需要。

2.5服务地点

山西省临汾市。

2.6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 1 名服务商。

2.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具有已完成的数字化建设项目(数字化气田或数字化管道或智能化工厂建设等)相关业绩(需提供与业绩证明相关的合同、结算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及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并列明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发票提供验真截图(截图须含查询网址)。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经理1名:

①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专业)。(须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②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 1 项的数字化移交或交付项目业绩(需提供与业绩证明相关的合同、业绩以结算发票为准;以及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发票提供验真截图(截图须含查询网址)。

③承诺本项目服务期间其不负责其他项目。(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2技术负责人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软件设计师专业)。

3.5.3技术运维人不少于3名: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软件工程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

3.5.4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技术运维人不得互相兼任(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5以上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需提供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和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6.3 2022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4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3.6.6投标人未被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年度清退及警告承包商黑名单或限制投标人。

3.6.7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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