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ZZZC-G2025-0004 项目名称:江宁区公交信号优先、公交专用道维保材料采购 预算金额:75.005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5.005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江宁区公交信号优先、公交专用道维保材料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 备注: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