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临汾区块8座产建井场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ZZ08-FW44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汾区块8座产建井场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服务项目已由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临时用地是指管理区新(改、扩)建项目需要临时使用,临时用地具有使用土地的临时性和不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的特点,使用期限最多不超过四年,且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临汾采气管理区的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应当依法先按临时用地申请使用,然后再根据勘探开发结果,确定对土地实施征收或复垦。开展临时用地时,应当与土地权利人签订临时用地合同,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依法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取得临时用地批准文件。
服务内容:共8座井场,预估7份市级手续办理(1座/份),1份县级手续办理(1座/份)进行,最终办理以现场实际安排为准。包括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专家组评审及备案,最终取得临时用地批复。
2.2招标范围
共8座井场,预估7份市级手续办理(1座/份),1份县级手续办理(1座/份)进行预估,最终办理以现场实际安排为准。包括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专家组评审及备案,最终取得临时用地批复。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止。
2.4服务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区域。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根据综合评分选取2家服务商,工作量分配见下表:
排名 |
办理层级 |
数量(份) |
规格 |
单价(万元) |
小计(万元) |
第一名 |
市级 |
4 |
1座/份 |
28 |
112 |
第二名 |
县级 |
1 |
1座/份 |
18 |
102 |
市级 |
3 |
1座/份 |
28 |
2.6 本项目估算金额为214万元(不含税)。
2.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6投标人未被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年度清退及警告服务商黑名单或限制投标人。
3.4.7投标人须做出以下承诺: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 质量 事故。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 安全 事故。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 环境 事件。
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一项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或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完整业绩合同清晰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人员要求:
服务人员至少5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土地或地质相关专业职称;主要技术人员4人需具备初级及以上土地相关专业职称。以上所有人员均需提供有效的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职称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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