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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西池乡、东和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西池乡、东和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40421202510100005-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西池乡、东和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  
编号:140421202510100005-02)已由长治市上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长上  
发改审字〔2025〕55号、 长上发改审字〔2025〕118号文批准建设文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上党区财政筹措解决,招标人为长治市上党区  
西池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 EPC总承包模式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西池乡、东和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  
目EPC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上党区西池乡南池村、东池村、北仙泉村、东故县村、北  
宋壁村、坟上村、河头村、南仙泉村、彭家村、沙峪村、申川村、西池村、西  
故县村、小河村、长井头村、周南村等16个行政村;东和乡东和村、南和村、  
曹家沟村、南圪倒村、中和村、皇后村、辉河村、辛呈村、仝家岭村、团山村  
10个村。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共涉及西池乡16个行政村及东和乡  
10个行政村,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  
垃圾收集工程、体育活动场地改造、村庄立面整治、公共绿化、配套公建改造  
等村容村貌的提升工程。1、道路工程:通村道路提升,村内主干道路提升,村  
内巷道提升,道路两侧护坡,挡墙。总面积为449175平方米,其中加铺沥青路  
面228913平方米,新建沥青道路220262平方米,路沿石29888米,道路标线  
38592米,涉及恢复混凝土散水41095平方米,浆砌片石护坡4130.54平方米,石  
砌挡墙1428.63米; 2、给排水工程:铺设给水管道34493米,配套建设水表井  
568座,阀门井145座,修缮雨水调蓄池3座,新建饮用水蓄水池1座;铺设污水  
管道6607米,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383座,化粪池4座(每座100立方米);新建雨  
水排水渠1837.99米,改造雨水管道295米;3、照明工程:配套安装太阳能路灯  
1070盏,更换原有路灯YJV-4*6电源线12700米,安装壁挂音柱50个;4、垃圾收  
集工程:设置垃圾桶1463个;改造体育活动场地、改造篮球场、配套健身器材。  
改造体育活动场地改造44797.5平方米,配套健身器33套;5、村庄立面整治:  
粉刷文化宣传。村庄立面整治面积115641.1平方米;6、公共绿化:对村内主街  
道进行填补绿化区域。填补村庄内绿化区域9500平方米,其中种植地被植物  
6920平方米,乔木580株,灌木364株;修缮公厕、戏台、村集体房屋等。修缮  
公厕182平方米,戏台修缮4430平方米,村集体房屋修缮8305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所涉及到的所有  
工作,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相关工  
作内容,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5 建设工期: 19个月。  
2.6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  
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总承包的能力;  
2、资质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  
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  
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总承包的  
能力;  
3、人员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  
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  
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担任;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成立的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如是  
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其他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企业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  
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企业社会保险缴  
纳证明及社保明细(须包含设计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及项  
目班子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退休人  
员提供退休证明,如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6、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在“信用中国”(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如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  
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罪记录的查询截图(须查询  
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如联合  
体投标,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  
名单)信息”;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 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的投标;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分工部分的相应专业能力并  
提供有效的营 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明确施工单位  
为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由具备本招标公告施工资质单位要求担任,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  
最多为2家(含);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  
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  
其投标和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9、审查资格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 10月 13日至 2025年 11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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